日本關于除草劑敵草快在食品中的更嚴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已生效
發布時間:2021-11-04 10:34:55 作者:2020年9月14日,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生食發0914第1號通知,對《食品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》進行了部分修改 。主要修改內容如下:
1.修改或新設了環溴蟲酰胺、敵草快、戊唑醇、Broflanilide、倍他米松、benzpyrimoxan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值。
2.倍他米松在部分食品中的殘留限量標準規定為“不檢出”,因此刪除了地塞米松試驗法,新設了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試驗法,以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為分析對象。
3.適用日期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但部分食品中的農獸藥殘留限量,自本公告發布日起1年內仍可適用以往規定。
目前距離上次修訂已經超過一年,敵草快在食用農產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(MRL)加嚴部分已于2021年9月14日生效,具體修改前后有什么變化呢?
日本此次對除草劑敵草快最大殘留限量標準(MRL)的修訂,與我國(GB 2763-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)相比,加嚴部分涉及產品種類多。
一,日本加嚴了部分食品中敵草快殘留限量標準
我國和日本均制定食品中敵草快最大殘留限量,但修訂后日本設定了更嚴格的殘留限量標準,嚴于我國殘留限量標準。
表1 我國和日本均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部分
二,日本規定但我國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部分
蕎麥等谷物類,甘薯等薯類,蘿卜、大白菜、芹菜等蔬菜和茶葉中的敵草快殘留,中國尚未規定限量標準,而日方在此前的限量標準上進一步加嚴。
表2 日本制定但我國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部分
三,我國制定但日本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部分
對于燕麥等谷物和小麥粉等谷物制品,植物油等油類產品和草莓等中的敵草快殘留,中國經過風險評估制定了0.05-2mg/kg的限量標準,而日本在此次修訂后仍未制定限量標準。但根據日本“肯定制定”中的“一律標準”,未列出的產品最大殘留限量適用一律標準0.01mg/kg,實際上對出口企業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。
表3 我國制定但日本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部分
四,日本最大殘留限量適用產品的部位發生變化的部分
甜瓜、溫州橘、枇杷、桃、獼猴桃等水果,此次修訂日本除了提高限量標準,對產品的具體部位也有了詳細的規定。
表4 日本最大殘留限量適用產品的部位變化
以上分析中,日本關于食品中敵草快限量標準的不同以及日本嚴格限量的趨勢,希望我國出口企業及時關注相關變化,并加強從原材料選購到產品出口的全過程管理你,完善自建自控體系,確保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要求,規避退運、銷毀等出口風險,防止因技術壁壘問題影響貿易發展。
(此消息來源于 海關熱線)